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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国际医科大学“阿维森纳”的学术与方法部

总则

1.1.学术和方法部是“阿维森纳”国际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阿维森纳”),协调教育过程和方法工作,直接隶属于校长和副校长。

1.2.AMD由一名主管领导。

该系的组成和结构是根据教育过程和高等职业教育系统现代化的需要,按照人员配备表形成的。

1.3.AMD主管不在时,其职责由AMD首席专家履行。

1.4.AMD的工作人员由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阿维森纳”的校长根据AMD主管以规定的方式提出的意见任命和解雇。

1.5.AMD的主要方向有;

  • 教育项目方法支持的规划和实施;
  • 教育过程的组织;
  • 分配和安排学院学术团体的课程;
  • 培训的技术支持。

1.6.在活动中,本协会遵循阿维森纳共和国的立法、卫生部、教育和科学部的规范性文件、国家保健和教育系统改革方案、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吉尔吉斯斯坦"的内部文件、校长的命令和指示、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阿维森纳"学术委员会的决定、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阿维森纳"的道德守则以及本条例。

1.7.AMD在研究高等职业教育原则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旨在提高各级主要职业教育方案的实施质量。

2.学术和方法系的目标

2.1.根据在专业教育领域开展教育活动的国家许可证,组织和管理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阿维森纳"的教育和方法活动,以实施基础和附加教育方案。

2.2.监控教育项目实施的许可和认证要求的遵守情况。

2.3.参与制定共和国高等医学和药学教育发展战略。

2.4.规划和实施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阿维森纳"的教育进程,编制课程。

2.5.在各院系的科学方法和组织工作中提供领导,按照方向和专业实施专业教育计划。

2.6.协调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阿维森纳"单位的活动,以提高教育过程的效率,传播先进的教学经验,按照国际要求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1. 与其他结构单位的相互作用以及学术和方法部门的权利。

3.1.在活动中,AMD与学术协调委员会(ACC)、所有专业的学术方法委员会主席、学院院长、系、监察部、人事部以及IMU“阿维森纳”的其他单位进行互动。

3.2.AMD与教育质量管理部密切合作履行其职能。

3.3.学术和方法系有权:

  • 从所有单位和服务部门获得行使其职能所需的信息,无论其隶属关系如何;
  • 控制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阿维森纳”所有教育单位的工作;
  • 在单位领导的同意下,访问各种教育形式的班级、学院学术和方法委员会会议、审议教育和方法活动问题的部门。
  1. 责任

AMD员工的责任是根据当前的法律确定的,即不及时和低质量地履行其分配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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