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科学工作和国家语言的副校长: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语言国家委员会条例,开展发展国家语言的工作;
–领导研究活动,确保遵守研究活动的合法性和国家纪律;
-根据与组织和机构的合同,组织研究工作的发展和实施;
-在大学各系、办公室和院系促进国家语言的有效文件管理;
-努力提高用国语撰写教育标准教育计划中的课程论文、文凭作品和硕士论文的质量;
–制定国家语言发展的年度工作计划(竞赛、展览、文化活动等)。);
要求用官方语言开展大学的工作;
-组织开发、翻译和管理教育材料、方法手册、国语教育方法综合体等;
-参与组织学生课外活动,与学生一起举办关于吉尔吉斯民族的国家语言、文化和传统的馆长小时;
-促进大学发展政策和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执行学术委员会的决定和校长的任务,扩大对外联系,院长和系主任的业务活动,并提高大学的声誉;
–参加校长会、学术委员会、教师委员会和方法论委员会的会议;
–领导大学的出版活动。为学生的研究工作和编辑出版委员会提供全面指导;
监督大学教师和学生最佳研究作品竞赛的进行;
-计划和实施提高大学教学人员科学素质的活动;
–通过博士、研究生、住院医师计划和研究追求,组织培养科学人员;
控制大学学术人员发表科学著作的准备工作;
-分析关于共和国教育机构对教育服务出口的科学支持的法规和法律文件;
-组织学生教育实践会议;
–正式提出奖励为成功完成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大学员工的建议。